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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退潮”?不妨看看数字资产


最近几个月,或者说最近两年,加密货币经历了过山车式的变化。从FTX暴雷,到上个月加密货币第一大交易所——币安受到监管机构质询,不免让人怀疑加密货币之后的走向。

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部分加密货币在年后总体呈上涨态势,虽然中间有小幅回撤,但整体走势向好,不必过于悲观。但基于加密货币的高风险属性,很多人还是心有余悸,毕竟,过去两年加密行业频频发生的危机,很难让其很快摆脱质疑。

反倒是加密货币所在的数字资产这一领域,正在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悄然流行”,被寄予了厚望。

为何加密货币争议不断,但其所在的数字资产领域却受到如此欢迎?这中间的差异在哪里?


图片来源:Google


加密货币≠数字资产

在之前的文章《加密世界,离“新”赴“港”?》中,三林介绍了加密货币的市场转向。新加坡在积极寻求成为亚洲金融中心,试图通过加密行业和数字资产来吸引投资者和从业者。

虽然近半年来,新加坡对加密货币的态度似乎正在转向保守,但对于数字资产的拥抱态度却是没变,香港也是如此,且正在以一个更加开放积极的姿态,来迎接数字资产领域的更多可能性,甚至包括加密货币。

数字资产生态系统是一个庞大系统,加密货币也是这个生态中的一部分。除了加密货币,NFT、资产支持代币等可投资的资产类型,以及代币化后的实物资产,也属于数字资产。

那些所有权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示的任何有价值的资产,都属于数字资产。数字资产范围广,价值高。而这个将资产所有权转化为数字代币的过程,需要通过软件程序才能完成,这个过程称为代币化。

也就是说,基于代币化这个过程,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通过代币化成为数字资产,比如现金和债券等金融资产,比如艺术品和财产等实物资产,甚至是碳信用和计算资源等无形资产。

那么,数字资产保存在哪儿?

区块链是好渠道。

之前三林已经写过不少文章,详细介绍过区块链的特点及其应用,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在文末阅读历史文章。总而言之,区块链可溯源(通过交易记录追踪资产转移方式)、不可篡改(资产信息分布存储,单一个体难以篡改)等特点,使其成为数字资产承载的最佳载体。

叠加了区块链的优势,再加上数字资产本身范围广、交易灵活、低成本等等特点,都使其成为未来金融科技和其他各行各业寻求转型的一个重要考量方向。

很多人有疑问,前面我们说加密货币是数字资产的一种,又说加密货币有风险,那么,数字资产就没有风险吗?

这里援引新加坡金管局行长孟文能的观点,可以很好地回答这一问题:「加密货币是由分布式账本协议直接发行的数字资产。它通常被称为分布式账本的原生代币,用作网络内的交换和价值存储媒介,例如支付交易费用或激励用户保持网络安全。

但是,加密货币已经不局限于分布式账本。加密货币交易活跃,被大量投机,其价格与分布式账本上使用的任何潜在经济价值无关。加密货币的极端价格波动将其排除在有价货币或投资资产的形式之外。」

换言之,加密货币是区块链原生代币,具备交易属性,且交易还相当活跃。而区块链是一种存储技术,不仅能作为加密货币的底层技术,还能应用在很多行业,比如银行保险教育等等行业。前者是可交易的货币,后者具备相当大的行业应用前景,孰是孰非,清晰可见。

数字资产是可以依赖区块链技术,但数字资产的交易没有加密货币活跃,少了浓厚的投机属性,反倒是可以更多应用在业务和行业发展层面。比如在资本市场上,新加坡交易所(SGX)和淡马锡的合资企业Marketnode正在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对资产进行代币化,从而将证券交易清算和结算的时间从几天缩短到几分钟。

用途不同,导致两者不同的命运。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地区和国家,鼓励数字资产创新但却要抑制加密货币投机行为。



加密货币“远征”不易

基于过去两年加密领域的众多暴雷事件,很多国家已经在采取措施抑制风险。

今年2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式提出一项修正案,将对冲基金、养老基金等投资顾问的资产托管范围,从基金和证券扩大到加密货币等一切客户的资产。

这项提案涵盖了所有资产类别,包括所有加密资产。援引SEC主席的言论:“虽然一些加密货币交易和贷款平台可能声称托管投资者的加密货币,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合格的托管人。”

在以往,传统意义上合格的托管人,通常是银行券商等传统金融机构。各国这些机构都有强大的信用背书,并处于严格的监管流程下。

这些流程由数百年应对经济危机的经验积累而成,身处这些系统的托管人,不可避免地受到这套系统的制约。而这些,都是加密货币行业所缺乏的。

三林在之前的《2.5亿美元保释金背后:“世纪金融骗局”》一文中,曾经详细解释过加密货币交易所和传统交易所的巨大差异。

此前,Coinbase之类的加密平台为用户提供托管服务,却少有人来对这类平台提供这类服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询。

举个也许不算恰当的例子,用户把钱放在一个没有信用资质的小额信贷平台,难道指望这些平台拿“良心”来约束自己不要拿着客户的钱跑路吗?

为了防止机构和平台“收割”散户,也是为了防止资产损失,修正案要求投资顾问达成一些书面协议,比如托管人必须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年度评估,并提供财务报表等等。

可以预见,在未来,传统机构的托管人模式和相应的监管和审查模式,也将很有可能套用到加密行业。

加密货币要发展,“受到束缚”将是无可避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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